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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,自己的,的人,你的,和我
提問: 如果這樣是不是有一點過分? 問題補充: 我剛和男朋友分手,心情有點失落。
我們在一起有兩個月了,可他連手還沒和我拉過,我現在想寫封信,告訴他我想拉著他的手一起去散步,你說他會怎么想呢,會不會覺得我很過分?(他現在還喜歡我,當初分手是因為另外一個人開始追我,我有點搖擺不定不直選那個好,現在他正在幫第三個喜歡我的人追我) 是他向我提出分手的,我稀里糊涂就答應了。
他現在希望我忘了他(別人告訴我的)。
医师解答: 怎么會這么復雜啊。愛一個人沒有錯,你大可依你的感覺走自己的 路。
你應該告訴他,如果 你還 喜歡他 。他會自己想你們的過去的 。
我自己是個男生,我不感覺這樣過分,即便過分,我最身受的也不是你而是我自己和我過去喜歡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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