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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,留有余地,你是,感情生活,她才
提問: 前女友又分手了,該復合嗎?
問題補充: 一個32歲的男性朋友。他20幾歲時與前女友生活了小幾年。因為男的的原因,大家分手了,由于有些愧疚,一直保持親情般的朋友關系。
之后前女友在深圳又有了男朋友。
大家相隔千里的城市。上個月從其他朋友那里得知,前女友與男朋友又分手了。男的想去和自己前女友復合。總覺得欠她的。就開始主動聯系前女友,每天打電話。
但男的工作關系,與女方的城市相隔千里,自己不能肯定能做出這么大的犧牲去復合。又難以割舍所謂的親情。
他自己也有些糊涂。還是大家說說怎么辦吧。
医师解答: 復合不是一個人的事情,需要兩個人都愿意.還有你是真的愛她才想和她復合的嗎?如果僅僅因為心里的愧疚,那還是不要再次闖進她的感情生活.一個人可以承受一次傷,卻不能面對第二次.想為她好,就保持原樣吧.讓彼此都留有余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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